中華民國114年10月8日 臺教社(四)字第1140105962號
主旨:轉知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第6點、第10點,並自中華民國114年10月2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客家委員會114年10月2日客會綜字第11460008153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