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教育部函知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_112年7月1日施行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27日 
發文字號:臺教人(四)字第1120030625號

主旨: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2年1月11日修正公布,並已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639號(另見總統府網站:http://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請查照。

說明:依本部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2年3月21日部退一字第112553290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