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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函_行政院核定修正「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並自113年2月1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113年4月19日
臺教人(一)字第1130040512號


主旨:行政院核定修正「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並自113年2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行政院113年4月15日院授人給字第113400060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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