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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大學學生事務處生涯諮詢中心資源教室為執行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工作計畫誠徵專案約聘輔導員乙名

大同大學學生事務處生涯諮詢中心資源教室為執行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工作計畫誠徵專案約聘輔導員乙名
一、工作內容:
(一)擬定與執行身心障礙學生ISP暨個案輔導
(二)辦理特殊教育學生推行委員會會議,協助執行各項資源教室政策及業務活動推動。
(三)定期召開ISP、轉銜或學務工作會議。
(四)協助申請計畫補助經費,協助核銷作業。
(五)轉介相關適切資源予學生。
(六)擬定與執行資源教室身心障礙輔導計畫。
(七)協助特殊教育學生辦理鑑定作業。
(八)資源教室其他交辦事項
二、應徵資格:
(一)大學(含)以上學歷,為特殊教育、輔助科技、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語言治療與聽力、復健諮商、早期療育、心理、輔導、社會工作及教育等相關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者。
(二)對輔導工作及學生行政事務具熱忱、主動積極、認真負責,配合度高,自我學習能力強,具規劃、獨立作業能力。
(三)需配合本校行事曆出勤並學習本校內部作業系統。
(四)具備電腦應用軟體能力(如:Microsoft office、網頁處理等)。
(五)具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經驗者尤佳。
(六)具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能力。
三、工作地點:大同大學。
四、每月薪資待遇:
(一)具有「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專業資格認定」者,得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相關規定辦理。
(二)未具有「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專業資格認定」者,學士為30,000元、碩士為34,000元,如具輔導、諮商相關專業證照時另支4,000元。
五、擬聘僱日期:
(一)經面試錄取後再行討論。
(二)初聘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間若違反規定或無法勝任,本單位得以提早解聘。聘僱期限屆滿,另依考核情況、計劃案執行期間及相關規定辦理續聘。
六、檢附資料:
(一) 履歷表。 
(二) 個人自傳(含近照乙張)。 
(三) 學歷(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學業成績單影本)。
(四) 工作經驗證明(敘明服務期間曾擔任之職務名稱、負責工作內容)。
(五) 證照及其他有益審查之相關資料。
七、收件方式:
(一)即日起至113年05月15日 (三) 17:00前請相關檢附資料共存為單一PDF 檔,寄送至「sstw@gm.ttu.edu.tw」,並於主旨註明「應徵大同大學資源教室專案約聘輔導員-OOO(您的姓名)」。
(二)資料經初審通過者將個別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八、聯絡電話:02-21822928 分機 6530,李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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