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教育部函轉勞動部「113年度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受聘僱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之許可人數數額、申請期間、申請文件及核發許可程序」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7月12日
臺教文(五)字第1130072504號


有關勞動部修正「雇主申請聘僱第一類外國人其他應備文件」第2點、第4點,業於113年7月2日以勞動發事字第1130507439A號函轉勞動部「113年度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依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5條之1規定,受聘僱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之許可人數數額、申請期間、申請文件及核發許可程序」公告1份,請查照並協助宣導。
說明:依勞動部113年7月11日勞動發管字第1130509595A號函(如附件)辦理。

瀏覽數: